海报新闻记者沉童3月19日报道,受主力资金净流出影响,南山铝业股价连续五个交易日下跌6.86%。该股曾是白马,五天内从每股7.7元跌至6.11元,跌幅超过20%,市值蒸发超180亿元。直接的触发因素是一笔乍一看似乎合法的大规模交易。持有南山铝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山东亿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3月16-17日通过大额交易减持1.1亿股,折现约7.84亿元现金。减持后,伊利电器实业及共同股东南山集团合计持股比例由42.78%下降至41.81%。 (南山铝业宣布减库存)从数字上看,0.96%的去库存率并未触碰1%的披露义务红线,一次性付清交易方式也符合规定,公告是在去库存完成的次日发布的,完全是在“两个工作日内”的时限内发布的。但市场的反应比数字本身要激烈得多。问题的关键不是“如何减少”,而是“说了什么”。就在两个月前,南山铝业在1月14日发布的《股份回购报告》中澄清:“经公司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共同利益相关人在未来三个月或未来六个月内没有减持计划。”该承诺尚未取消,并在三个月内完成减持1.1亿股。两个月内“最佳食用日期”的承诺是否被视为“违背承诺”?从1月14日到3月16日,正好有62天。严格按时间计算,伊利电气减持股份将发生在“未来三个月”的时间范围内。换句话说,这是“违背承诺”。 (南山铝业1月14日公布股份回购计划)有投资者在股票论坛上坦言:“这是典型的大股东减持长远规划行动。”首先宣布回购股票,然后象征性地回购了部分股票。同时,他找到了交易对象,连续两天大涨折价卖出超过1.1亿股。”在资本市场上,股票回购与减持相结合的情况并不多见。不是坏事。这是因为股票回购公告通常会提高股价,而且减少持有的股票数量可以提供大量现金。但股份回购公告若明确承诺“无减持计划”,则值得质疑遵守该策略。 2025年广东省高院公布的一起证券虚假陈述经典案例揭示,上市公司股东自愿作出的限售承诺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就具有法律约束力。除法律规定或未经对方同意外,未经许可不得修改或取消。任何人违反减少扣缴金额的承诺,将被追究责任。相应的法律知识。那么南山铝业“不到三个月”减持是否违规?导演如何决定?市场和投资者正在等待答案。记者就减持股份时间及会议承诺问题向南山铝业及其董事会秘书发出采访信。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任何回复。疫情期间的“红线”道琼斯指数和“违背承诺”的股东 事实上,南山铝业股票并非特例。近年来,A股市场因合同违规或窗口期违规减持而被制裁的事件频发。半个月前,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江海股份股东亿纬投资因“失灵”减持16.9万股,交易金额超过508万元。该公司道歉并表示这是“非自愿的”。与南山铝业相比,港海股份的问题不是“未能交付”而是“承诺过多”,但共同特点是股东行动与计划不一致。今年2月,中曼石油股东朱风学及其关联人因过度减持5.89万股而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水库尽管公司主动回购超额股份,但监管层明确表示仍将“加强证券监管考量,严格规范交易”,表明并不能通过主动整改为公司的违规历史开脱。 2024年9月,友发集团董事张德刚因窗口期减持而受到天津证监局警告。公司声称“缺乏沟通是主观无心的”,并表示“缺乏沟通是主观无心的”。公司减持97.06万股。但监管机构已确定,这一宽限期是一条红线,触及该红线将构成违规。上述案例需要注意的是,窗口期是监管红线。无论你的主观意图如何,触碰红线都是违规行为。根据《条例》第 13 条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管理规定及其修正案》,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在年度报告披露前15日内将受到“窗口期”限制,不得减持。南山铝业定于3月27日发布2025年年报,而亿利电气的减持日(3月16日-17日)正好处于年报备案期(3月12日-27日)内。需要注意的是,违约和宽限期的双重冲突加剧了南山铝业的减持。这是虚假陈述吗?如果说缩短窗口期属于技术违规,那么未能履行回购承诺则触及更深层次的问题: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南山铝业1月14日发布的股票回购报告是由南山铝业向市场发布的正式文件。上市公司。投资者可以据此判断公司的股价预测和市场走势。股东。有雪球投资者质疑:“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突然减持?我不明白,在公告中他们说没有减持计划,这不是太幼稚了吗?”业内专家刘继鹏表示,如果股东在发布股份回购公告时已有减持意图,但在声明中作出相反的陈述,则该公告可能属于误导性陈述,涉嫌违法信息披露。广东省高院的一个经典案例明确,上市公司股东作出的自愿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违反承诺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刘继鹏表示,本案虽然涉及承诺限制销售,但该原则也适用于其他自愿承诺。当然,除了合规问题,市场更关心的是大股东为何会选择在这段时间减持。